各院系团组织:
为进一步提升团的组织力,落实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,坚持“一切工作到支部”的理念,充分发挥共青团在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重要作用,根据《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》(中青办发〔2019〕6号)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,结合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实际,经校团委研究决定,在上级组织的安排下指导开展团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1.建立基层团组织规范运行、对标定级的常态化机制,探索开展基层团组织星级创建评定工作;
2.进一步加强基层团支部建设,扩大团组织有效覆盖,完成对重点整顿团支部的集中整治工作。
二、工作时间
2020年11月17日前
三、工作对象
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,不包含流动团员团支部和临时团支部。
四、工作步骤
1.11月15日前,各团支部通过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,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(附件4)填写对标定级评议表(附件5),完成自评定级;
2.11月17日前,各院级团组织结合各团支部述职评议情况,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评议表和参考标准完成复核认定,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记录其星级,妥善保存对标定级材料,并以院系为单位将汇总表(附件6)发送至校团委邮箱yzdxtw2020@126.com;
3.11月20日前,校团委将抽检各级团组织的对标定级工作情况,并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反馈。
五、评级标准
参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(附件2),总分值为100分,对应星级为:
5星级 | ≥90分 |
4星级 | 80-89分 |
3星级 | 70-79分 |
2星级 | 60-69分 |
不予定级 | 60分以下 |
其中:
5星及4星团支部,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,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,成为示范标杆;其中5星团支部不得超过各系自评团支部总数的15%,可以参评全国、全省五四红旗团组织;
3星及2星团支部,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,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,提升建设水平;
不予定级团支部,列入重点整顿范围,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,加强基本建设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;对照“智慧团建”组织树,重点整顿失去联络、不能正常运行的团支部,实现团的组织体系全覆盖,做到团支部底数清、情况明、活起来;
2.自评定级采取“五必评、双签字”方式,即评班子建设、评团员表现、评活动效果、评制度落实、评大局贡献,团支部负责人、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;
3.复核认定采取“三必核、三必听”方式,即核对“智慧团建”系统数据、核验必要工作资料、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,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、听取团员青年意见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(若无对应同级党组织,建议为本院系同学历层次党支部党员代表);
4.抽查评估采取“三必查、两必测”方式,即查部署推动情况、查上级复核情况、查支部定级情况,测团员青年满意度、测党政组织认可度;各分团委须妥善保存各团支部的对标定级评议表、述职记录、团员青年意见和党组织评价,并整理为电子版,以备抽查。
附件1 关于开展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的通知.pdf
附件2 团(总)支部“对标定级”工作指引.docx
附件3 “智慧团建”系统“对标定级”操作指南(终稿).pdf
附件4 参考标准.docx
附件5 评议表.doc
附件6 评议汇总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