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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共青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“五四”评优表彰办法》的通知

时间:2017-12-28   来源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   点击: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 为使我院共青团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进一步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有效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开展,根据《团章》和团内有关规定,特制定《共青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“五四”评优表彰办法》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。

第二条  本《办法》适用于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全体注册学生团员、团干部及各基层团组织。

第三条  “五四”评优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真正达到树立典型、教育团员青年和促进团的建设的目的。对个人和集体的表彰和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,可附加物质奖励。

第四条  “五四”评优项目

1.集体荣誉称号: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,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。

2.个人荣誉称号: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单项积极分子。单项积极分子主要包括:优秀青年志愿者、团学工作积极分子、文艺之星、体育之星、技能之星、读书之星。

 

  第二章  评选标准

第五条  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(附件1)

第六条  个人荣誉(附件2)

 

第三章  评选流程、要求及比例

第七条  评选流程

(一)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在总结工作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充分发扬民主,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,各团支部、团总支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上报,院团委进行审核评定。

(二)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,各团总支审查推荐,报学院审定。

(三)所有推荐、评选建议名单都须在系内公示3天后,统一报院团委审定,院团委审定后在全院公示7天后进行表彰。

第八条  评选要求

(一)“五四”评优是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团总支和系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活动。

(二)各系要把评优活动作为总结工作、交流经验、鼓舞干劲的一项重要举措,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,形成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更好地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
(三)评优材料上报方式。以系为单位,须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。具体要求如下:

(1)各系将集体和个人评优材料与系推荐汇总表(见附件3)以电子文档、纸质档报至院团委办公室。

(2)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、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需上交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以图文并茂为佳。

(3)以上所有个人评优项均用学院统一的“评优申报表”。

(4)申报表中的鉴定一定要按照规定由系部填写,统一使用第三人称,如“该同学”。

(5)优秀学生干部、团学积极分子两项荣誉不可重复参评。

第九条  评选比例

(一)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占全院团总支总数的30﹪,按照《运城职业技术学院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量化考核自评表》(附件1)进行申报和评定。    

(二)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占系部团支部总数的20﹪;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采取系评审推荐办法,即先由系进行评审推荐,然后由学院审核,最终确定本学年的“五四”红旗团支部。

(三)个人荣誉将由各系根据《运城职业技术学院“五四”评优个人荣誉一览表》(附件2),结合《名额分配表》进行推荐汇总,然后由院团委审定。

 

第四章  奖励办法

第十条  评审、公示结束后,有学院在“五四”青年节前后进行表彰,颁发荣誉证书。

 

第五章  附则

第十一条  本《办法》的解释权属于共青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。

 

附件:1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量化考核自评表

2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“五四”评优个人荣誉一览表

3.“五四”评优汇总表

 


附件1

运城职业技术学院

“五四”红旗团总支量化考核自评表

考核指标

考核内容

计分细则

得分

组织工作

团员档案建设管理;推优入党工作;优

秀干部推荐

1.团员档案以系为单位按时按要求存档院团委(5分)。2.积极组织参与推优工作,推选入党人员能做到榜样示范作用,在党团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(5分);3.积极支持、推荐优秀学生参与、加入院级学生组织,院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干部每人次计2分,干事每人次计1分。


宣传工作

及时上报团的工作信息和学生思想动态,积极在校内外媒体上宣传团的工作。

1.在报纸、电视台、广播台、刊物、杂志等媒体上发表或播出关于共青团工作的稿件、报道、论文等加分情况如下:国家级加30 分/篇(次);省级加15分/篇(次);市级加10分/篇(次);院级加5分/篇(次),需提供发表的报刊原件或刊物证明。2.网络宣传:在大型门户网站(人民网、新华网、中青在线等)发表文章,10分/条,系学生在院级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平台(运城职业技术学院、青年之家)同时发表团学工作文章,3分/条,该项上限为50分,需提供该发表网页的打印材料,同一新闻重复报道不重复加分。3.黑板报根据学期排名,学期排名前三名的分别计10、7、4分(自前一年的5月初至当年的4月底)


团员教育

组织团员青年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;开展丰富多彩、富有实效的团日活动、团

员教育活动。

有计划、有安排、有记录、有报道(5分/次)。(需要出示活动方案、报道等)


学生干部队伍和
制度建设

注重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有制度、有规范;能自主开展活动,工作档案完整,

学生干部作用发挥明显。

1.学生干部组织机构健全、合理、规范(5分)2.学生干部培养、教育、管理、考核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总结(5分)3.学生干部管理制度健全、职责明确,日常管理材料齐全(5分)。


校园文化
活动

组织开展内容积极向上、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;承办和参加学院组织

的各类校园文化活动。

1.组织开展系部校园活动或承办学院活动(包含单项讲座或论坛)有方案、有活动记录、有报道(10分/次)。2.组织系部学生参加院级以上活动且保质保量完成(5分/次)。3.升旗仪式考核根据学期排名,学期排名前三名的分别计10、7、4分(自前一年的5月初至当年的4月底)



社会实践

认真开展寒假“父母供我上大学 我上大学做什么”等社会实践活动,积极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,注重发挥社会实

践的育人功能,效果明显。

1. 参加国家级社会实践活动(50分/项)。2.参加省级社会实践活动(40分/项)。3.参加市级、区级社会实践活动(30分/项)4.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,活动能按要求完成组

织、资料上交、人员推选等工作(10分/项)。


志愿服务

重视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工作;规范青年志愿者管理,积极主动地

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。

1. 系部自行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工作,有计划、有记录、有报道,10分/次;2.积极参加院

级组织的志愿服务工作,且符合活动要求5分/次,如献血活动、植树节活动等。


社团工作

系部社团组织健全,社团管理规范;积

极开展社团活动。

1. 系级社团10分/个,院级社团20分/个(经院社团联合部审批、备案并完成学年注册)。

2.社团活动有方案、有记录、有报道,5分/次。


获奖荣誉

积极参加各级别各类别体育、文艺、技能等竞赛活动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
1. 在全国性体育、文艺、技能等竞赛中,组织参加20分/项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;个人项目分别加50分/人、40分/人、30分/人、20分/人;集体项目分别加50分/项、40分/项、30分/项、20分/项。2.在全省性体育、文艺、技能等竞赛中,组织参加加10分/项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;个人项目分别加40分/人、30分/人、20分/人、10分/人;集体项目分别加40分/项、30分/项、20分/项、10分/项。3.在全市性体育、文艺、技能等竞赛中,组织参加加5分/项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;个人项目分别加30分/人、20分/人、10分/人、5分/人;集体项目分别加30分/项、20分/项、10分/项、5分/项。4.在全院性体育、文艺、技能等竞赛中,组织参加加5分/项,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;个人项目分别加20分/人、10分/人、5分/人、2分/人;集体项目分别加20分/项、10分/项、5分/项、2分/项。  


注:1.各项考核指标分值上不封顶,由团总支自行得出分值后报院团委,经团委审核评选出优秀团总支。
    2.未在本表出现的且有材料支撑的考核内容由院团委酌情加减分。
    3.本表解释权归院团委。


附件2

运城职业技术学院

“五四”评优个人荣誉一览表

项目

考核内容

参评条件

评选办法

优秀共青团员

1.我院在册共青团员;
2.积极参与各级团学教育活动;
3.在班级和系部中能起到较好的榜样作用。

1.按时上交团费;
2.无违法违纪行为、无挂科  
3.担任院系班学生干部或综合表现优秀者。

优秀共青团员以班为单位(40人为标准班),每班评选2名,超过20人不足40人的班级评选1名,超过60人的班级评选3名;填写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。

优秀学生干部

1.院、系、班各级各类学生干部;
2.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团学教育活动;
3.在班级和系部中能起到较好的榜样作用。

1.担任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;
2.无违纪处分;
3.挂科两门以内;

 

 

采取班级提名,各系、团总支审查推荐,报学院审定进行(属于系级学生干部的学生,由系团总支直接审查、审定;属于院级学生干部的学生,由院团委直接审查、审定)。

优秀青年志愿者

1.参加校内外各类志愿者服务、社会实践活动;
2.在校期间,个人获得全国性、省市院级公益活动、志愿服务;

1.我院注册的青年志愿者;
2.参加次数3次以上且志愿服务时长6小时以上者。

填写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,系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院团委审定;提供献血证、活动报道、获奖证书、志愿服务时长等证明材料。

团学工作积极分子

院级各学生组织、各系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社团、班级的学生干部中有突出表现和作为的同学。

1. 在院系班各学生组织中有突出表现和作为的同学。
2.无违纪处分。

3.积极在院级以上媒体、公众号发表文章

采取班级提名,各系、团总支审查推荐,报学院审定进行(属于系级学生干部的学生,由系团总支直接审查、审定;属于院级学生干部的学生,由院团委直接审查、审定)。

 

文艺之星

1.具有舞蹈、音乐、器乐、美术、文学、书法、演讲等文艺类特长;
2.担任文艺类学生干部;
3.积极参加各级别组织的文艺活动;
4.在各文艺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
获得院级以上荣誉1项以上。参加院系两级文艺活动三次及以上

填写文艺之星申报表,系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院团委审定;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。

体育之星

1.具有足球、排球、篮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网球、赛跑、跨栏、跳高、武术、自行车、柔道、游泳、举重等体育类特长;
2.担任体育类学生干部;
3.积极参加各级别组织的体育活动;
4.在各体育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
获得院级以上荣誉1项以上。参加院系两级体育活动三次及以上

填写体育之星申报表,系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院团委审定;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。

技能之星

积极参加各级别技能类竞赛活动,并取得优异成绩。

获得院级以上技能方面荣誉1项以上。

填写技能之星申报表,系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院团委审定;提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。

读书之星

1.具有良好的读书习惯,坚持读书;
2.积极参加各级别开展的读书交流活动;
3.阅读兴趣浓厚,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。

有5篇以上或1万字以上读书笔记或摘抄

学习成绩突出,在班级系级表现良好

填写读书之星申报表,系部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院团委审定;

注:1.各项考核指标分值上不封顶,由团总支根据分值排名,以系为单位将团支部排名汇总表及优秀团总支统一报送至院团委。
    2.献血证、获奖证书、读书笔记等提供复印件即可,除此之外其他证明材料需有系部或主办单位签字盖章。
    3.本表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。

 


附件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    学年“五四”评优汇总表

奖项名称

姓  名

班   级

学号

担任职务

合 计

优秀

学生干部






















团学工作

积极分子














优秀

青年志愿者


















优秀团员

姓名

班级

姓名

班级










校园之星

称号

班级

姓名

联系方式


















备注:合计为各类奖项的人数合计;各系请在表格中系部名称处盖章;此表上交电子和纸质文字稿各一份(不够可加印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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