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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4-2015学年“五四”评优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5-04-23   来源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   点击:

2014-2015学年,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,我院各系团学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,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团学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,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。为总结经验、树立典型、推进工作,决定开展2014-2015学年评优活动。具体方案为:

一、评优项目

    1.个人荣誉称号: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学干部、单项积极分子。单项积极分子主要包括:优秀青年志愿者、团学工作积极分子。

    2.集体荣誉称号:五四红旗团总支,五四红旗团支部。

二、评选名额和比例

    1.五四红旗团总支占全院团总支总数的30﹪;五四红旗团总支直接由院团委根据本学年综合考核决定。

    2.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全院班级总数的20﹪;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采取系、学院两级评审办法,即先由系进行评审,然后由学院评审会复审,最终确定本学年的五四红旗团支部。

    3.优秀团员原则上每班级二名,优秀学生干部、单项积极分子根据所评荣誉要求分配名额(见附件1);

三、评选原则和方法

    1.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在总结工作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充分发扬民主,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,各班级、团总支、系部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选上报。

    2.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学干部、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,各系、团总支审查推荐,报学院审定进行(属于院级团学干部的学生,由各系团总支直接审查推荐,报院团委审定)。

    3.所有推荐、评选建议名单都须在系内公示后,统一报学院审定。

四、评选要求和说明

    1.学年评优是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系组织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活动。

    2.各系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优工作,要把评优活动作为总结工作、交流经验、鼓舞干劲的一项重要举措,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,形成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更好地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。

    3.优秀团学干部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,评选对象参照《学生手册》进行;团学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对象为院级各学生组织、各系团总支、学生会、社团、班级的学生干部中有突出表现和作为的同学。

    4.评优材料上报方式。以系为单位,须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。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。

    (1)各系将集体和个人评优材料与系推荐名单汇总表(见附件2)以电子文档、纸质档报至院团委办公室。

    (2)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需上交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以图文并茂为佳。

    5.以上所有个人评优项均用学院统一的“评优推荐表”。

    6.推荐表中的鉴定一定要按照规定由他人填写,统一使用第三人称,如“该同学”。

    7.优秀团学干部、团学工作积极分子两项荣誉不可重复参评,如有发现取消所有参评资格,并严肃批评。

    8.所有评选按照《学生手册》规定执行。

附件:

    1.各类评优名额分配表

    2.系内评优推荐汇总表

    3.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材料

    4. 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

    5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4-2015学年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

    6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4-2015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

    

院团委

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

2015年评优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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