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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入党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
时间:2010-12-18   来源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   点击:

各团总支、团支部:

随着学院的建设和发展,学生入党人数不断增加,“推优”工作尤显重要,为不断加强大学生中的入党工作,特制订我院《推优入党实施细则》,请各总支、支部遵照执行。

 

共青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2010年12月16日

运城职业技术学院推优入党实施细则

 

 

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。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“推优入党”),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,加强党员队伍建设,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;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,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;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。今后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,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;发展学生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。为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,使我院推优入党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,根据中组部、共青团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》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   

一、推优入党的条件:  

(一)推优入党要做到坚持标准、确保质量,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    1、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,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,并已向党组织上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。

    2、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章学习小组活动,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基本知识。

    3、遵守团的章程,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,自觉履行团员义务,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群众基础好。

    4、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,学习成绩优良(原则上要求推荐时成绩排名在本班前三分之二)。

    5、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和团的活动中表率作用好,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,基本具备党员条件。

(二)具备以上条件并有下列情况者,可以优先推荐:

1、获学院或学院以上优秀团干部、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。

2、受学院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的主要骨干。

3、在各级大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。

4、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共青团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团员学生干部,积极组织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。

5、在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或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
对于符合以上推荐标准的优秀团员,各级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,推动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;对于条件尚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,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、降格以求。

(三)凡是有以下情况者,不予推荐:

1、受学院纪律处分者,至少在解除处分后一年内不予推荐。

2、最近两学期有补考科目者,半年内不予推荐。

3、责任心不强,工作不称职的团员学生干部,不予推荐。

4、团员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、不按时缴纳团费、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,不予推荐。   

5、凡在推荐后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不再符合推优入党条件者,取消推优入党资格。

二、推优入党工作程序:

(一)申请入党的团员正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,同时在团支部登记备案,编入党的知识学习小组,接受党支部、团支部教育培养考察。

(二)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,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份子半年以上的团员进行“推优”。到会团员人数应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,“推优”时按下列程序进行:

1、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情况;

2、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个人总结;   

3、本支部团员通过支部大会,根据推优入党条件对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,并进行无记名投票,最后形成团支部推荐意见。   

(三)被推优入党的团员,民主评议的赞同票应当超过支部团员总数的二分之一。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平时考察情况,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,讨论确定推优入党名单,填写《发展对象推荐表》(一式两份),将推优入党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。   

推优入党材料包括:   

1、《发展对象推荐表》(一式两份);   

2、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的个人总结思想汇报;   

3、近两个学期的有效成绩单及班级成绩排名(系部教务部门盖章);   

4、获得的主要荣誉证书(复印件);   

5、辅导员(班主任)意见。   

(四)系部团总支根据团支部的推荐意见,集体讨论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后将推优入党材料上报院团委审批。同时在本系部公示一周。

(五)院团委审批,向推优入党的团员所属的党支部推荐。   

(六)党支部要充分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,及时讨论研究推优入党的团员,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,列入发展计划。推优入党材料归入申请入党材料中。

未经过推优入党程序的团员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三、教育培养制度

(一)推优前教育培养:团总支在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应将其编入党章学习小组,定期组织学习。并及时将申请入党团员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、工作表现向党支部汇报,主动配合党组织进行教育培养。

(二)推优后教育培养:团总支推优后定期组织推荐对象学习党的知识。并主动配合党支部进行培养考察,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推荐对象的思想、学习、工作、生活表现情况。

四、推优入党工作的组织领导:   

(一)推优入党工作要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。    

(二)各系部党支部、团总支要注重培养选拔学生党员担任团干部,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;要支持和帮助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,对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学生干部要重点培养、教育;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,要征询学院团委的意见。

(三)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,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,引导团员青年积极申请加入党组织;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推优入党工作规划,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做好推优入党工作,原则上成熟一个,

推荐一个。

附:发展对象推荐表

共青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年12月16日

发展对象推荐表

姓 名


性  别


出 生

年 月


籍 贯


所  属

团支部


现 任 干

部 职 务


入 团

时 间


入党申

请时间


积极分子       培训时间


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年   月   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年   月   日

学  院

团  委

意  见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年   月   日

党支部

意  见

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年   月   日

 

注:此表一式两份,一份交所属党支部,一份留学院团委存档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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