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配合协调学校开展工作,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意识,积极探索适合提高本院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,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干部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,充当各系部常规管理的助手,提供广大学生一个自觉参与管理、实践和成才的舞台,经研究,并报学院党委同意,决定在各系部设立团总支、学生分会。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岗位设置
(一)系部团总支
各系部团总支设团总支书记1名,由35岁以下青年教师担任。副书记1名,由学生中选举产生,视实际情况下设3-5名委员,即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、生活委员、文娱委员。
(二)系部学生分会
各系部学生分会秘书长由所在系部主要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担任。设分会主席1名,分会副主席、分会文艺部长、分会学习部长、分会女生部长、分会外联部长、分会宣传部长、分会体育部长分会伙管部长、分会宿管部长、分会纪检部长、分会办公室主任各1名。各系部学生分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副部长及工作人员若干名。
二、人员配备
(一)竞选人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,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及为大家服务的愿望;工作积极、主动,热心学生工作,愿意为全体同学服务,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、组织能力、创新精神;学习认真刻苦,成绩优良,不得有考试不及格现象;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的我院在读党员、团员、学生,均可报名参加竞选。
2、参选人若曾担任干部职务,则须工作积极负责,作风端正,表现出色;在选举前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拉票或舞弊行为,否则取消候选人资格并严肃处理。
3、团支部干部可以兼职身份报名参加团总支委员选举,班委会干部可以兼职身份报名参加学生分会委员选举,但事前须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,获批准后方能报名参选。
(二)组建方法
1、系部团总支、学生分会成立工作须在系部党支部领导下进行。
2、各系部团员、学生自愿报名,参加本系部竞选预选活动(班委会组织,团支部协助,2010年12月15日前完成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