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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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我院2011-2012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2-05-21   来源:院团委    点击:

各系(部)、处(室)、直属科(中心):2011-2012学年,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,我院学、团组织团结和带领广大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,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学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,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。为总结经验、树立典型、推进工作,决定开展我院2011-2012学年评优活动。具体方案如下:

一、评优项目

1.个人荣誉称号: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单项积极分子。单项积极分子包括:优秀青年志愿者、学团工作积极分子、文艺工作积极分子、宣传工作积极分子、社团工作积极分子。

2.集体荣誉称号:五四红旗团总支、先进班集体、优秀学生社团。

二、评选名额和比例

1.五四红旗团总支占全院团总支总数的10﹪;五四红旗团总支直接由院团委根据本学年综合考核推荐,报学院审核。

2.先进班集体占全院班级总数的10﹪;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采取院、系两级评审办法,即先由各系进行推荐,然后由学院考察审核,最终确定本学年的先进班集体。

3.优秀学生干部占全院学生干部总数的8﹪。

4.优秀团员每个班级二名,其他荣誉按名额分配表执行(见附件1)。5.优秀社团直接由院团委根据本学年综合考核决定。

三、评选原则和方法

1.评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在总结工作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充分发扬民主,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,各班级、团总支、系部依据评选名额进行推荐、评选、上报。

2.优秀团员、优秀学生干部及各类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采取班级民主评议提名,各系团总支考察推荐,各系审核,报学院审定进行。(属于院级学团干部的学生,由院团委考察推荐)

3.优秀青年志愿者、社团工作积极分子由院团委考察推荐。

4.所有推荐名单都须在系内公示3天后,统一报学院审定。

四、评选要求和说明

1.学年评优是我院的一项重要工作,各系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按照条件进行各项评选推荐活动。要把评优活动作为总结工作、交流经验、鼓舞干劲的一项重要举措,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,形成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和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,更好的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。2.评优材料采取以系为单位上报,须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同时上报,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个人单独申报。上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8日。

    (1)各系将集体和个人评优材料与系推荐名单汇总表(见附件2)以电子文档、纸质档报至院团委办公室。

    (2)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需上交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以图文并茂为佳。

3.以上所有评优项目均用学院统一的表格。

4.优秀学生干部和其他单项荣誉不可重复参评,如有发现取消参评资格。5.所有评选条件按照学生手册规定执行(优秀学生干部不分等级,每名200元奖励)。 

 

附件:1.评优名额分配表.doc

          2.系评优推荐汇总表.doc

          3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“五四红旗团总支”申报表.doc

          4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1-2012学年“先进班集体”申报表.doc

          5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1-2012学年“优秀共青团员”申报表.doc

          6.运城职业技术学院2011-2012学年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申报表.doc

 

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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