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主办单位
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
二、协办单位
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
三、竞赛时间
2015年3月30日开始
四、竞赛地点
矿山公园篮球场
五、参赛单位
全体一、二年级班级
六、竞赛分组及参赛办法
以系为单位报名,每支队伍是由同一个系,同一个年级的两个或三个班组成。每队报领队1人,教练1人,运动员12人。
七、竞赛规则和特殊规定
1.比赛执行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《篮球竞赛规则》。
2.采用4X10分钟的比赛时间,其中第一、二节和第三、四节中间休息2分钟,第二节和第三节中间休息8分钟。最后两分钟采用净时间。每节全队累计4次犯规后执行罚球。
3.第一阶段:采用单淘汰制,以系为单位进行比赛,获胜的队进入第二阶段。
第二阶段:根据第一阶段晋级的队伍采用抽签形式进行分组,分若干组进行单循环制,取小组积分最多的前两名进入第三阶段。
第三阶段:采用递进制,最终决出1至8名。
4.计分办法(第一阶段)
(1)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得0分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
(2)如遇积分相等,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;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,则以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(得分之和除以失分之和)决定名次,如再相等,以比赛所有队比赛的得失分率决定名次。
5.比赛服装
各队必须准备深、浅两套服装,排在轮次前面的球队穿浅色的队服。服装要有号码,号码规定(4-15号),号码必须清晰。
八、设立仲裁委员会
1.成员:何鹏飞 马晓豹 刘怀瑞
2.职责:复审比赛期间执行竞赛规则、竞赛规程中发生的纠纷,进行终裁。
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,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以内,由领队或现场负责老师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。经仲裁委员会复审,给出终裁结果。(对比赛期间裁判员判罚或记录台工作有质疑的,由领队或现场负责老师向记录台处的技术代表咨询,如对答复不满意再向裁判长咨询,如再不满意最后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在下一场比赛之前仲裁委员给出终裁结果)。
九、裁判长:马晓豹
十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1.奖励前8名。
2.评选1个优秀组织奖。
3.每个参赛队评选2名优秀运动员。
4.评选优秀裁判员10名。
十一、报名时间及办法
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7日。
各系提供《大学生篮球联赛报名汇总表》(附表一)、《参赛运动员基本情况一览表》(附表二,贴照片,注明运动员姓名、学号、班级、队员号码。)联系电话:18735652857,小号:6857
十二、注意事项
1.各系领队原则上为班主任。比赛期间,各队领队或指定带队教师至少有一人在现场,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,负责协调、咨询或申诉工作。
2.鼓励各系组织“篮球宝贝”啦啦队表演,为本队球队加油助威。
3.对于扰乱比赛秩序、无理取闹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集体或个人,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队参赛资格,情节严重者根据校规校纪给予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。
十三、本规程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运城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
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
二0一五年三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