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3-07-03 来源: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:
一、院团委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团委会。
二、团委会出席对象为:全体团委会委员。
三、团委会主要内容:讨论决定院团委重大事项和工作规划。
四、团委会讨论研究的有关内容,各出席对象需事先有所准备,在会上需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和建议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。
五、出席对象必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会议,不准无故迟到或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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